中国烹饪协会:春节餐饮市场回暖 实现“开门红”******
中新网1月28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宋宇晟)记者获悉,中国烹饪协会开展的“兔年春节期间重点餐饮企业经营情况调研”数据显示,除夕至正月初六(1月21日—27日)受访餐饮企业营业收入与去年春节相比上涨24.7%,与2019年春节相比上涨1.9%;客流量与去年春节相比上涨26%,与2019年春节基本持平。
中国烹饪协会供图中国烹饪协会指出,今年春节餐饮堂食等各类线下消费场景加快恢复,线上单品消费保持一定旺盛势头,实现了餐饮的“开门红”。
北京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百货、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电商等企业实现销售额50.9亿元,恢复至去年农历日同期的98%,较2019年增长13.2%。除夕当日,全聚德、隆福寺餐饮、又一顺餐厅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90.8%、66.2%、63.9%。
河北省37家重点监测餐饮企业营业额2766.9万元,同比增长6.53%;江苏省餐饮业零售总额达130.3亿元,同比增长9%;湖南省餐饮企业春节假期累计实现销售25.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8%;陕西省重点监测餐饮样本企业的餐饮收入9532万元,同比增长43.8%。
西安市春节期间餐饮收入较去年同期翻倍,较2019年同期增长超过20%,创历史新高。成都市20个餐饮品牌30个门店年三十至正月初四实现销售收入670.6万元,同比增长45%-120%,人流量同比增长超过2.1倍。武汉市大部分餐厅上座率达到85%,部分餐厅达到120%。
春节深圳餐饮市场火爆,传统酒楼从年夜饭至年初六基本都客满,潮江春大中华喜来登店、五稻厨房国创店等当地著名潮粤菜年夜饭已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春节假期的点都德、蔡澜点心店的午市茶市翻台率1-2轮。深圳市政府持续出台餐饮扶持大礼包政策,助力餐饮市场回暖,分期发放1亿元春节消费券,刺激拉动消费。
在青岛市,商超内餐饮企业如大渔铁板烧,渔荷、开海等上座率与已恢复到往年同期水平,多家老字号上座率基本在90%以上。在南京,新街口、夫子庙、老门东商圈各大餐饮店客流量同比增长超四成。在扬州,各大商圈综合体年味足人气旺。武汉商圈也同样火热,范湖天街和万象城内餐饮业中晚餐上座率已达到150%,武商MALL米其林添好运华中首店,打卡者络绎不绝,巴奴、凑凑火锅营业至凌晨3时。
资料图 徐明睿 摄此外,中国烹饪协会调研数据显示,26.7%的餐饮企业的预制菜销售同比去年上涨。北京市老字号全聚德、便宜坊、旺顺阁、烤肉宛、曲园酒楼上新多款年夜饭套餐及年货礼盒,护国寺小吃起源店非遗小吃礼盒单日销售超1000盒;武汉餐饮业大胆创新的手提年饭礼盒,今年销售量达到了50万盒;山东本土餐饮巨头山东凯瑞商业集团精心准备了多种预制菜品,消费者可以通过食瑞鲜凯瑞商城小程序下单,该集团预制菜销售同比去年上涨50%。
美团外卖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间,北京、西安、广州、重庆、上海成为春节外卖销量前五位,其中热门旅游城市西安的春节菜品销量同比去年增长了62.84%,重庆增长了219.78%。其中,正餐订单增速同比去年增长14.1%,火锅订单量同比去年增速14.6%,小吃快餐订单同比去年增速7.6%,烧烤订单量同比去年增速2.9%,饮品同比去年订单增速31.1%,面包甜点的订单量增速同比去年增长10.5%。
数据还显示,异地消费较去年同期增长76%。其中,北京、三亚、成都、重庆、大理等地成为异地消费者堂食订单量最多的前5座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餐饮消费火爆的同时,餐饮企业员工人手短缺的问题逐渐凸显。根据中国烹饪协会的调研,本次受访餐饮企业中50%的餐饮企业表示在兔年春节期间,员工人手紧张,36%的餐饮企业表示员工人手极度短缺。中国烹饪协会分析,餐饮业消费快速恢复之后,春节期间的整体预定量暴增,客流量大,是导致员工人手不足的原因,传统餐饮业除了依靠短期加薪等方式来激励员工,聘用小时工等方式缓解用工荒,同时需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化餐饮服务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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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